上次的蕭李戰(zhàn)役,蕭華斷了腿,李大媽開了瓢,倆人傷得都不輕.
最后,雙方都報了警。
蕭華拿磚頭砸李大媽是故意傷害。
李大媽的老公兒子把蕭華腿弄折了,也是故意傷害。
追究起來,蕭華要負刑事責任,李大媽的老公兒子,也要負刑事責任,雙方都要賠償彼此。
誰也討不到便宜,真鬧下去,都得坐牢。
最后。
在一片罵罵咧咧聲中,彼此選擇了和解。
李大媽腦袋上圍著白布,沒多久就痊愈了。
可傷筋動骨一百天的蕭華,就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好的了。
腿上上了石膏,在床上一坐就是個把月,這些天下來,蕭華連抬抬屁股都費勁,更別說洗澡了,全身上下都透著一股餿味,還一到晚上,腿就鉆心的疼,根本睡不著覺。
如果不是那個傻老娘們的話,自己怎么可能會變成現(xiàn)在的樣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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