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貞柔聽了半天官司,見眾人黯然神傷,心想這奴籍也不是個好東西,便出聲道:“兩個月后,便是旌之少爺?shù)氖鍤q生日,他又趕巧生在重yAn后,而今年世子爺或許會回國公府住一段時間,這事需要在此之前辦妥,以防萬一世子爺留我們看房子,眼下我倒是有個主意,只是有些事,需要各位姐妹們齊心協(xié)力……”
在座的丫鬟之中,只有陸貞柔已不是奴籍,只能被雇傭,根據(jù)世子書房內(nèi)擺著的《大夏律例》明確規(guī)定:若是良籍簽下契書,自然能夠b奴籍多得一份月錢,不可被隨意發(fā)賣,但應(yīng)要根據(jù)契書年限決定何時恢復(fù)自由。
陸貞柔不知道的是:那對賣掉她的農(nóng)戶夫妻簽下的契書里頭寫得是什么內(nèi)容。
她只能想道:“得拿到契書才行?!?br>
幸好良籍的契書屬于雇傭雙方的私事,除非其中一方帶著契書及訴狀告上公堂,不然不用去官府報備,少了走流程的麻煩,不像奴籍一樣,契書定Si,終身C之在他人手。
陸貞柔只需要拿到李府的契書后自行銷毀便可。
因此,按理來說、按利來說,她應(yīng)該裝作沒聽見就是,或是心思再大膽一些,向薛夫人告發(fā)幾個丫鬟不安分的心思,換取一些賞賜。
只要媚強媚權(quán),阿諛府邸主人,極力奉承貴族,她就能在這李府之中,仗著李旌之的寵Ai,好好的安身立命。
但把丫鬟奴婢的路堵Si,于她而言又有什么好處?
說得好像眼下的陸貞柔不是可以被隨意責(zé)罵的丫鬟奴婢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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